民事诉讼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6-10 行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后,该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具体来说:

  1. 修订历程:

    •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此次修正内容较多,涉及多个方面。
    •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主要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此次修正进一步适应了新时代司法实践的需求。
  2. 现行版本:

    • 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经过上述多次修正后的版本,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3. 法律意义:

    • 《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司法途径,保障了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4. 实际应用:

    •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民事纠纷,且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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