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医疗机构在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时,需要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且,医疗机构必须在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备案部门在收到完整备案材料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予以注明,同时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因此,请确保在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后,及时按照上述要求和流程进行备案,以确保合规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