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 车损是交强险赔还是商业险赔-陶启斌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交通事故

针对您的问题,“对方全责时,车损是由交强险赔还是商业险赔”,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害,且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时,赔偿的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赔偿顺序如下:

  1. 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赔偿:

    • 交强险承担第一顺位的保险责任。
    • 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交强险,财产损失有责赔偿限额通常为2000元。
  2. 商业保险赔偿:

    •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不足部分将由商业保险(如商业三者险)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赔偿。
    • 商业险中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可以在此时发挥作用,进一步减轻车主或责任方的经济负担。
  3. 侵权人赔偿:

    • 如果商业保险赔偿后仍然有不足部分,或者责任方未投保商业保险,那么剩余部分将由侵权人(即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车损首先会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交强险赔偿不足,那么会由商业保险(如商业三者险)进行补充赔偿。如果商业保险仍然无法完全覆盖损失,那么剩余部分将由侵权人承担。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车损的赔偿首先会由交强险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商业险赔偿。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交通事故赔偿的顺序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