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所得收益是需要退还的。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非法集资渠道获得的利息、分红等收入,以及其他诸如代理费、手续费、回扣、佣金以及提成这类相关费用,均属于非法所得,应当全数返还。在处理非法集资事件的过程中,这些非法获取的财产会首先被政府没收,进而在对债务以及各项风险进行全面清理和收尾之后,如仍有剩余非法财物,也会按照国家法律程序依法予以没收,最后交由国家财政部门进行保管和处理。
从法律角度来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因此,非法集资所得收益不仅需要退还,而且参与者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建议广大公众提高警惕,审慎选择投资对象,避免踏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如果发现自己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以便尽快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