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母亲骑电动车发生事故把对方撞死,不需要儿女来赔偿。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责任主体原则:
-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通常是事故的直接参与者,即造成事故或受损的一方。
- 母亲作为电动车的驾驶者,如果发生事故并造成对方死亡,那么责任首先应由母亲承担。
赔偿义务:
- 赔偿义务是基于事故责任而产生的,谁的责任谁赔偿。
- 除非有特殊情况(如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儿女是其监护人),否则儿女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母亲的交通事故赔偿。
家庭财产与个人财产:
- 家庭成员的财产通常是独立的,除非有共同的财产关系(如共同经营、共同财产等)。
- 在一般情况下,儿女的财产与母亲的财产是分开的,因此儿女的财产不会被用于赔偿母亲的交通事故。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母亲没有能力赔偿(如经济困难、无财产等),且儿女自愿为母亲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是儿女个人的选择,并非法律上的强制要求。
- 如果儿女是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并且在继承母亲财产的同时继承了母亲的债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儿女可能需要用继承的财产来偿还母亲的债务,包括交通事故的赔偿。
综上所述,母亲骑电动车发生事故把对方撞死,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儿女来赔偿。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儿女自愿承担赔偿责任,则另当别论。如果你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