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一个半月,7月8号送进去,释放日期应该是8月23日。
在我国,判刑的计算是按照实际羁押的天数来计算的,包括判决前的羁押时间(即拘留和逮捕的时间)。判刑一个半月,即45天。从7月8日开始计算,7月有31天,因此7月剩余的天数为31 - 8 = 23天。再加上8月的22天(因为45 - 23 = 22),所以总共是到8月22日结束,即8月23日凌晨释放。
请注意,这个计算是基于判刑时间没有其他折扣或延长的情况下的简单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节假日、看守所的具体管理规定等因素有所调整,但通常情况下,释放日期会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得出。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