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对于边施工边办理相关手续的态度和规定,可以明确的是,自然资源部是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这一规定出自《国土资源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国土资源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
以下是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规依据:
- 《国土资源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上一环节未完成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严禁项目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管理要求:
- 国土资源部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规划部门是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承办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工作。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提出建设项目申请和具体使用要求,组织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执行流程:
-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逐项完成前期工作,并履行报批手续。在未完成上一环节的情况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进行施工。
- 对于列入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还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等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被批准等。
四、资金管理与监督:
- 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资突破概算时,需按规定程序报立项批准部门审批。
-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申请拨付资金,并确保项目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部对于边施工边办理相关手续的行为是明确禁止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