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去交警大队定责开车人不去车主去可以吗-高广昊律师|法行宝
2025-08-06 交通事故

出了事故去交警大队定责时,开车人不去而车主去是不可以的。以下是详细分析:

在交通事故定责的过程中,交警大队通常需要事故双方(包括驾驶员)到场,以便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经过、责任划分等。这是因为驾驶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陈述和证言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驾驶员的必要性:

    • 驾驶员能够直接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第一手资料,包括行驶速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等。
    • 驾驶员的陈述有助于交警更准确地了解事故责任,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定。
  2. 车主的角色:

    • 车主虽然对车辆拥有所有权,但并非事故发生的直接参与者。
    • 车主可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如保险情况、车辆维修记录等,但这些信息通常作为辅助材料,而非定责的主要依据。
  3. 法律程序要求:

    •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大队通常会要求事故双方(包括驾驶员)到场接受询问和调查。
    • 如果驾驶员因故不能到场,应提前向交警大队说明情况,并尽可能提供书面陈述或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出了事故去交警大队定责时,开车人(驾驶员)必须到场接受询问和调查。车主虽然可以提供一些辅助信息,但无法替代驾驶员在事故定责过程中的作用。因此,建议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交警大队的调查工作,以便更准确地划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