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如果案外人胜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一. 案件受理费的承担原则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通常是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这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旨在确保诉讼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 案外人胜诉的情况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如果案外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即案外人胜诉,那么根据诉讼费用承担的原则,被告(如申请执行人等)应当承担诉讼费用。这是因为案外人的诉讼请求是为了阻止对特定财产的执行,而法院的支持意味着被告的执行申请存在不当之处,因此被告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分担的例外:如果诉讼请求只是部分得到支持,那么诉讼费用将按照各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担。但在本题中,既然案外人已经胜诉,那么就不存在这种情况。
三.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如果案外人胜诉,案件受理费应当由被告承担。这是基于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以及案外人胜诉的特定情况而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