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属于劳动者。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阐述:
一、公司高管的定义与范畴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公司高管通常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些人员在公司中担任重要管理职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重大影响。
二、公司高管与劳动者的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
- 如果公司高管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无疑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 即使公司高管与公司签订的是聘用协议,但从其日常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来看,公司高管与其他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相当,存在着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认定:
-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解答,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法》中与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有关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劳动者。
- 实践调研的结论也基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三、公司高管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
权益保护:
- 作为劳动者,公司高管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益,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
- 如果公司未与公司高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可能需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但需注意具体情境和地区性规定)。
义务履行:
- 公司高管作为劳动者,应当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负责。
- 同时,公司高管也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高管属于劳动者范畴,享有劳动者的权益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有任何关于公司高管与劳动者关系的问题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