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走路自己走不了能评几级伤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伤残等级的评定是根据个体在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丧失程度来确定的,并且需要依据专业的医学检查和评估。在我国,伤残等级的评定主要遵循《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 26341—2010)以及针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鉴定标准。
如果您所说的“走路自己走不了”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如疾病、事故等)导致的下肢运动功能严重障碍或完全丧失,那么这可能会影响到您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标准,如果这种障碍导致您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比如无法自行站立、行走、上下楼梯等,那么您可能会被评为较高的伤残等级,如一级或二级。但具体的伤残等级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包括医学检查结果、功能障碍的程度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另外,如果您是职工且因非工伤残或疾病导致走路自己走不了,那么您还可以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标准将伤残程度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档次,具体的鉴定结果也会影响到您的工伤待遇和劳动权益。
总之,伤残等级的评定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尽快前往当地的伤残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和申请,以便得到准确的评定结果和相应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