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继承法》对继承权行使期限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 根据原《继承法》第八条(现由《民法典》相关条款继承)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继承人发现自己的继承权被侵害,需要在2年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不再保护其权利。
最长诉讼时效:
- 同时,法律还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是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期限,超过这一期限,即使继承人之前不知道权利被侵害,也不能再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导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或者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2年之内,其遗产继承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 继承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继承权的请求的,诉讼时效应当自提出请求时起中断。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综上所述,原来《继承法》对继承权行使期限是有明确限制的,继承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法律的保护。如有任何关于继承权行使期限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