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不可以自己定轻重。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不能随意判定事故的轻重程度。
具体来说,交警的主要职责在于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责任认定以及协调伤员救治等工作。对于事故中的伤情判定,通常需要依据专业医学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医疗机构的医生会根据相关医学标准和检查结果,来确定伤者的伤情程度,包括是否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等。交警在现场可能会根据直观观察和初步了解的情况,对伤情作出一定的初步判断,但这并不具有最终定论性,最终仍需以医学鉴定结论为准。
因此,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能自行判定事故的轻重程度,而应依据专业鉴定机构的结论来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果您对交警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