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相关法律-李娜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房产纠纷

土地收储相关的法律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具体政策文件。以下是对土地收储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土地收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收储的基本法律依据,该法规定了土地征收、征用、出让、转让等土地管理制度,为土地收储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政策

以《上海市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若干意见》为例,该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制定,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范围、方案编制、审批、调整以及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 范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范围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区政府结合近期建设计划等确定。

  2. 方案编制:

    • 编制主体: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可以指定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
    • 编制程序:需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征求土地征收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 方案内容:包括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必要性、主要用途、拟安排的建设项目等,并需确定公益性用地比例。
  3. 审批:区政府承担论证、审批相关具体工作,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论证。

  4. 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因特定原因无法实施的,可按规定调整,但需经过严格程序。

  5. 不予批准的情形: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闲置土地等情形不予批准。

三、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政策

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为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允许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

  1. 目的: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

  2. 实施主体: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

  3. 收回收购范围: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土地。

  4. 程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摸清底数,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5. 价格确定: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并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

  6. 后续利用: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严控规模并优化条件实施供应。

综上所述,土地收储相关法律及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和程序、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规定等。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土地收储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