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国企自己辞职是否有补偿”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从国企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主动辞职的情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 若员工因个人发展规划、家庭等自身原因提出辞职,这是其主动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不会获得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 存在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那么用人单位也需按照双方协议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普通的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只有在符合法定特殊情形时,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者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