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干部辞职后工龄是否还算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解答:
结论前置:聘用干部辞职后的工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辞职后社保连续缴纳,辞职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如果辞职后社保断缴,断缴期间通常不计入工龄,但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仍可计算。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后被重新招收录用的,其辞职前的工龄可与重新招收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下的工龄计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工龄的计算与社保缴纳时长有关。如果聘用干部辞职后进入新单位且社保连续缴纳,那么辞职前后的工龄是可以合并计算的,连续缴纳社保期间的工作时间都算入工龄。
- 如果辞职后有社保断缴的情况,断缴期间通常不计入工龄。但实行社保制度前的正式工作经历等符合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可以计算为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
- 根据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人)经批准辞职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招收录用的,其辞职前的工龄可与重新招收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领取了辞职补助费,那么被重新招收录用后,工龄从重新招收录用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下的工龄认定:
- 部分单位内部可能对工龄认定有特殊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与社保认定不完全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参照单位内部的规定来确定工龄的计算方式。
综上所述,聘用干部辞职后的工龄计算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算”或“不算”的问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工龄计算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出更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