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扣留证不可以作出延迟羁押,否则违法。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扣留证”和“羁押”的法律含义。扣留证,通常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扣留的法律文书。而羁押,则是指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关押在看守所或其他规定的场所,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法律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需要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依据。如果没有扣留证或其他合法的羁押依据,就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这是因为,羁押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延迟羁押,顾名思义,是指在原定的羁押期限届满后,继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行为。如果原羁押就是基于非法的(如没有扣留证),那么延迟羁押同样是非法的。因为延迟羁押必须建立在合法羁押的基础之上,如果原羁押就是违法的,那么延迟羁押自然也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没有扣留证就不能作出延迟羁押的决定,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我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我将竭诚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