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长女未解除收养关系,为继承生父母遗产仍冒充生父母长女骗取钱财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性质:冒充生父母长女骗取钱财,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合法权益保护:被侵害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冒充行为无效,并追回被非法侵占的财产。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究冒充者的刑事责任。
证据收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被侵害方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其与被冒充者不存在养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收养手续等,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长女未解除收养关系,为继承生父母遗产仍冒充生父母长女骗取钱财是违法的,不仅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还会损害家庭关系和社会信任。建议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处理遗产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