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主责没有商业险次责有商业险多出部分次责商业险出吗”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交通事故中,保险赔偿的分配通常遵循责任比例原则,并且受到各自保险条款的约束。
基本赔偿原则:
- 在交通事故中,若双方车辆均涉及保险,赔偿通常首先由各自的交强险进行赔付。
- 交强险赔付后,剩余部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 若责任方有商业险,则商业险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
针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 若主责方没有商业险,其交强险赔付后的剩余部分需由主责方自行承担。
- 次责方有商业险,其交强险赔付后,剩余部分中属于次责方责任的部分,可由次责方的商业险进行赔付。
- 对于主责方因没有商业险而无法赔付的多出部分,次责方的商业险通常不会承担这部分责任,因为这超出了次责方的责任范围。
特殊情况说明:
- 除非次责方的商业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对主责方无法赔付部分进行某种形式的补偿或垫付,否则次责方的商业险没有义务赔付主责方的损失。
- 另外,如果事故涉及复杂的责任划分或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各自的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次责方的商业险通常不会赔付主责方因没有商业险而无法赔付的多出部分。这部分损失应由主责方自行承担。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此类问题,建议详细查阅相关保险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