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会见时,根据相关规定,每次会见的家属人数不得超过3人。这一规定是为了加强会见工作的管理,并确保会见的秩序和效率。同时,会见的家属需要按照监狱规定的“监区会见日”进行会见,并需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请注意,对于首次会见的家属,需要凭相关证件到会见室或狱政管理部门办理会见手续。非首次会见的家属,则可以直接凭相关证件到会见室办理会见。此外,如果被会见的罪犯正处于严管、禁闭或隔离审查期间,那么会见将会被暂停。
总的来说,为了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建议家属们提前了解并遵守监狱的会见规定,携带好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