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法定赡养老人的义务人中有一个儿子死亡,还有两个儿子,死亡的儿子的孩子是否要赡养老人的情况,我给出以下分析:
首先,仍在世的儿子负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其中一个儿子去世而免除另一个儿子的赡养责任。这包括为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
对于死亡的儿子的孩子(即孙子/孙女)是否要赡养老人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孙子/孙女并没有直接的法定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主要由子女的直系后代(即子女自身)承担。但如果老人的其他子女(如仍在世的两个儿子)无法或不愿承担赡养责任,且孙子/孙女有经济能力并愿意赡养,那么他们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赡养。
此外,如果在世的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等。法院会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儿子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作出合理判决。同时,相关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也可进行调解,促使儿子履行赡养责任。
综上所述,死亡的儿子的孩子通常没有直接的法定赡养义务,但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赡养。而仍在世的儿子则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