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在一定条件下能监外执行。具体条件及解释如下: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在申请监外执行时,罪犯需向执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监狱服刑的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的,由其提出书面意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监外执行并非无期限,而是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确定。当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如疾病治愈、哺乳期结束或生活能够自理等,且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及时被收监继续执行刑罚。同时,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监督考察,如有违反,也可能被收监执行。
综上所述,诈骗犯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具体是否能获得监外执行资格,还需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