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串通投标构成何罪-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5-08-03 刑事辩护

滥用职权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具体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此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进行处罚。

  1. 一般情况:

    • 自然人犯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同样依照此规定处罚。
    • 单位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2.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 自然人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加重处罚规定执行。

在认定串通投标罪时,需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串通投标过程中的若干行为进行精准定性。例如,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此外,对于滥用职权串通投标的行为,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滥用职权罪,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需注意,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要求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串通投标罪则主要关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串通行为及其对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影响。

综上所述,滥用职权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