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违规吃喝的7种情形”,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为您梳理了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这些也是集中整治违规吃喝行为时主要关注的方面:
“相互吃”方面:
-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 通过“饭局”搞政治攀附、谄上媚下、亲亲疏疏,以及搞政治牵线、权力寻租、利益捆绑等问题。
- 工作餐后违规组织、接受“二场”宴请等。
“吃公函”方面:
- 虽未直接列举具体情形,但通常指利用公务函件、公务活动等名义,违规组织或参加公款宴请。
“吃食堂”方面:
- 重点整治单位内部食堂违规配备高档食材、酒水。
- 将违规接待费用转移到食堂开支。
- 以公务、商务、外事接待名义在食堂公款宴请朋友、亲属。
- 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处等内部食堂违规吃喝。
“吃老板”方面:
- 重点整治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 利用职权影响在企业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宴请并由私营企业主买单。
- 私营企业主“送吃喝”等问题。
“吃下级”方面:
- 重点整治违规接受下级提供的宴请。
- 要求下级单位支付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接待费用。
- 到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或者调研过程中接受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 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
- 在基层用餐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一桌餐”方面:
- 重点整治在高档小区、写字楼、烟酒专卖店、茶楼、“农家乐”等“一桌餐”场所违规吃喝。
- 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购买烟酒并违规吃喝。
- 以办公用品、会议或培训费用等虚假名义报销餐费。
- 违规聚餐饮酒甚至酒后滋事、饮酒致死。
- 以民俗习惯等为由违规吃喝,打着庆祝传统节日的幌子违规聚餐。
其他违规吃喝情形:
- 这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论是否花费公款)。
-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进行吃喝。
- 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
以上七个方面涵盖了违规吃喝的主要情形,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整治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