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违规吃喝的7个方面23种情形”,我可以为您详细梳理并解释。违规吃喝问题作为“舌尖上的腐败”,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主要指的是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等行为。以下是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的7个方面及其具体情形:
“相互吃”方面:
- 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搞“小圈子”。
- 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
- 通过“饭局”搞政治攀附、谄上媚下、亲亲疏疏。
- 搞政治牵线、权力寻租、利益捆绑。
- 工作餐后违规组织、接受“二场”宴请。
“吃公函”方面:
- (此方面具体情形未在您提供的资料中明确列出,但通常指利用公函、公务活动等名义进行违规吃喝)
“吃食堂”方面:
- 单位内部食堂违规配备高档食材、酒水。
- 将违规接待费用转移到食堂开支。
- 以公务、商务、外事接待名义在食堂公款宴请朋友、亲属。
- 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处等内部食堂违规吃喝。
“吃老板”方面:
- 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 利用职权影响在企业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宴请并由私营企业主买单。
- 私营企业主“送吃喝”。
“吃下级”方面:
- 违规接受下级提供的宴请。
- 要求下级单位支付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接待费用。
- 到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或者调研过程中接受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 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
- 在基层用餐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一桌餐”方面:
- 在高档小区、写字楼、烟酒专卖店、茶楼、“农家乐”等“一桌餐”场所违规吃喝。
- 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购买烟酒并违规吃喝。
- 以办公用品、会议或培训费用等虚假名义报销餐费。
- 违规聚餐饮酒甚至酒后滋事、饮酒致死。
- 以民俗习惯等为由违规吃喝,打着庆祝传统节日的幌子违规聚餐。
其他方面(虽未明确列出为第7个方面,但根据常见情形补充):
- 可能还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或礼品等。
请注意,这些情形都是违规吃喝的具体表现,广大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违规吃喝行为。如果您有任何关于违规吃喝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