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确实包含占有目的。这一占有目的体现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实际占有请托人的财物,无论是直接收受还是通过未变更权属登记等方式实际占用。
占有目的的体现:在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请托人财物的目的。这种占有不仅是对财物物理上的控制,更包括法律上的支配和处分权。即使财物的权属登记未变更,或者通过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实际上控制了财物,并享有其带来的利益,就构成了受贿罪的占有目的。
实际占用型受贿:实际占用型受贿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并未直接变更财物的权属登记,而是以实际占用的方式享受财物的利益。例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的房屋、汽车等大宗物品,虽然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长期占用并使用这些物品,就构成了实际占用型受贿。在这种情况下,占有目的同样存在,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实际上控制了这些财物,并享受了其带来的便利和利益。
法律后果:国家工作人员因受贿而被查处的,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受贿罪的法律规定,受贿数额较大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同时,受贿所得也将被依法追缴。
综上所述,受贿罪确实包含占有目的,这是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之一。在实际操作中,无论国家工作人员是通过直接收受还是通过实际占用的方式获取财物,只要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际控制了财物,就构成了受贿罪。如果你对此类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