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不必须是正职。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监督检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正职。在实际操作中,监督检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以是正职,也可以是副职或其他被授权负责该部门工作的人员。关键在于该负责人是否能够依法履行其职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因此,在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时,我们应关注其实际职责和履行能力,而非其具体的职位名称。如果您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其他公司法务问题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