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必须由本人转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股东出资时,不能要求他人代为转账,必须是由股东本人进行转账,并且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明确是股东本人的名字,用途也要写明为注册资金。这是为了确保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公司的资本稳定和股东的权益。
如果股东未按照规定将出资款转入公司对公账户,或者由他人代为转账,可能会导致出资无法被已注册的公司法人认定为实缴资金,进而影响到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股东在出资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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