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产是可以承包的。从法律背景来看,我国在1988年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确定了承包经营的合法性,并旨在通过承包经营制度落实企业的经营权,实现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
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后,国有资产占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资质、经营权会随之转移。但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单位作为发包人,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企业的经营方向、目标、利润分配等事项,这体现了国有单位对企业的某种程度的监督和管理。因此,承包经营并不意味着国有单位完全放弃了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在实践中,承包人基于合同关系,在受托范围内对国有财物进行利用和处分,以实现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这种行为具有主动性和裁量性,并体现了职权属性。
然而,也需要注意区分承包经营与其他类似行为。例如,单纯的保管行为或经手国有财物并不等同于承包经营。保管行为通常基于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没有对物进行利用,也不具有职权属性。同样,经手国有财物也只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占有财产,并未对财产进行经营或管理。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财产是可以承包的,并且这种承包经营行为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认可和保护。但具体承包经营的方式、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