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监护人申请领养人是写一个人还是养父养母都写-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婚姻家庭

关于领养监护人申请领养人是写一个人还是养父养母都写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实际的收养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从《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在这里,“收养关系当事人”通常指的是收养人。当夫妻共同收养子女时,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这意味着,在夫妻共同作为收养人的情况下,领养监护人申请领养人应当写养父和养母两人。

具体来说,如果一对夫妻打算共同收养一个孩子,那么在提交领养申请时,需要同时写上养父和养母的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身份、婚姻状况、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这是为了确保收养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只有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委托书还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领养申请中仍然需要体现双方的信息,只是办理手续时可以由一方代表。

综上所述,领养监护人申请领养人时,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应当写养父和养母两人。这是为了确保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保障所有相关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