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扣押的法律条款-孙志远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刑事辩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扣押的法律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扣押的范围: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2. 扣押的程序: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3. 扣押财物的保管与处理: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 对于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给所有人。
    •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 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应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其中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外,一律上缴国库。
  4. 法律责任:

    • 司法工作人员若贪污、挪用或私自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将给予相应处分。

综上所述,扣押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扣押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如您在刑事案件中面临扣押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