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以后,一般不能单独就被骗财物提起民事诉讼,但在特定情况下仍可以起诉骗子。以下是详细分析:
通常情况:
- 当诈骗案件立案后,按照“刑事优先于民事”的原则,通常先由司法机关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诈骗所得财物。
- 因此,在侦查阶段,受害人不能单独通过民事诉讼来追讨被骗财物,而应等待刑事程序的处理结果。
例外情况:
- 追缴或退赔后仍有损失:如果经过司法机关的追缴或退赔,受害人的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那么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骗子赔偿剩余损失。
- 存在其他民事争议:如果诈骗案件中的受害人并非仅因被骗财物受损,而是与骗子之间存在其他民事争议(如因诈骗行为导致的合同纠纷等),那么受害人可以不受刑事诉讼的限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该民事争议。
综上所述,诈骗立案后,虽然通常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追讨被骗财物,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追缴或退赔后仍有损失,或存在其他民事争议),受害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骗子。如果您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