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试用期过了不转正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试用期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完毕,且没有出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将劳动者转为正式员工。
如果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不办理转正手续,这可能涉嫌违法。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届满后,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转正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过后提出延长试用期的要求,这也是不合法的。因为如前所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无论双方是否协商一致,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这样做,劳动者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试用期过了不转正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约定不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