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被执行、法人是股东也被限高了、还可以继续追加他为被执行人吗-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5-03-22 公司事务

可以追加被限高的公司法人(同时也是股东)为被执行人,但需满足特定条件。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 公司法人(股东)被限高的法律意义

  • 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这一措施本身并不直接决定被执行人身份的增加或减少。

二. 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

  1.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原则上,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而不是由公司法人(包括股东)个人承担。

  2. 特定情形:在特定情况下,公司法人(同时也是股东)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这主要包括:

    • 抽逃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且申请执行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法人(股东)抽逃出资,那么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财产混同: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法人的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存在混同,即个人账户的钱就是公司的钱,那么法院也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

三. 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申请人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执行法院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将裁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申请。

四. 我的观点

  •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法人(同时也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或财产混同等行为,并且申请执行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那么是可以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

  •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相对复杂,且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因此建议您在决定采取此行动前,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