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并非一审终审。在我国民事诉讼体系中,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上级法院随后对上诉案件进行的审理,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即被视为终审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履行。
具体而言,交通事故案一审是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对案件进行首次审理。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进入二审程序。而二审就属于终审程序,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此判决即为最终生效的判决。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等,且符合法定再审条件,就有可能进行再审。再审是针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发觉确实存在错误后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诉讼一般经过一审和二审即为终审,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通过再审程序进行纠错。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诉讼的具体流程或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