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未佩戴安全巡检仪怎么处罚-章加辉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交通事故

针对安全员未佩戴安全巡检仪的处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安全员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人员,其职责包括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因此,佩戴安全巡检仪是安全员履行职责的必要工具之一。

若安全员未佩戴安全巡检仪,可能构成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若该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具体案例中,如贺州市福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宋某,因其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中包括未佩戴安全巡检仪等履职不当行为,被处以了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的罚款。此外,还有其他类似案例中的安全员因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综上所述,安全员未佩戴安全巡检仪将可能面临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等处罚。为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括佩戴安全巡检仪进行定期巡检,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