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两套房子平分后其中一人不卖,另一人起诉是否会判决拍卖的情况,我可以给出以下分析:
首先,如果这两套房子是双方共有的,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且已经约定平分,那么每个人对各自分得的房产份额享有所有权。当其中一方不愿意出售其份额,而另一方希望出售时,就产生了共有物分割纠纷。
共有物分割的原则: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之间可以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但如果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可以请求分割。
- 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共有物的性质、共有人的关系、共有物的使用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共有物难以实物分割,或者分割会减损其价值,法院可能会判决采取变价分割的方式,即出售共有物,然后对所得价金进行分割。
拍卖的可能性:
- 因此,如果法院认为拍卖是最佳分割方式,或者双方同意拍卖并分割所得,那么法院是有可能判决拍卖的。
-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意愿、共有物的具体情况等,来做出最合理的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其中一方不起诉要求分割共有物,并且法院认为拍卖是合适的分割方式,那么是有可能判决拍卖的。但具体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确定。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