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支付令后提出没钱还是理由吗-吕巧梅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经济纠纷

收到支付令后提出没钱还,这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理由来避免履行债务。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一旦支付令生效,债务人就有义务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提出没钱还,这并不能作为避免履行债务的理由。因为支付令的效力是有法律保障的,必须履行。

如果确实面临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支付令,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1. 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并寻求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的可能性。如果债权人同意,可以签订书面的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等。

  2. 向人民法院申请:如果与债权人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自己的经济困难情况,并请求法院对支付令的执行进行一定的调整,比如分期偿还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该积极面对债务问题,并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逃避债务或者拒不履行支付令,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比如被强制执行、承担额外的费用等。

所以,收到支付令后,即使没钱还,也不能作为避免履行债务的理由。应该积极与债权人沟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执行方式,以尽力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