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说的异议期就是债权核查期限吗-唐锐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管理人说的异议期就是债权核查期限吗”,这两者其实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一下:

债权核查期限是指管理人提交债权表给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可以对债权表进行仔细核查,确认自己的债权是否被正确记录。这个期限通常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比如您提到的公告中,债权核查期限是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

而异议期则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并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一个时间段。这个期限通常是在债权核查期限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给债权人或债务人提供一个提出异议的机会。在您提到的公告中,异议期是债权人会议债权核查结束后七日内,即2024年6月24日前。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提出了异议,管理人会对异议进行复核,并给出解释或调整。如果异议人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管理人复核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所以,异议期并不是债权核查期限,它们是破产程序中两个不同的阶段,有着各自独立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规定。希望这个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