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具体来说:
撤销条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在仲裁处理结果(主要包括调解书和裁决书)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但仲裁庭对于是否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有审查决定权,一般情况下会准许撤回,但如果撤回仲裁申请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存在申请人恶意浪费仲裁资源等情形的,可以不准许撤回。
撤销程序:若要撤销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达撤回的意愿。申请被接受后,仲裁程序通常即告结束。
再次申请:如果撤回申请后,申请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而被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那么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时,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另外,如果仲裁裁决已经作出,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不能再就同一纠纷重新申请仲裁,而只能按规定向法院起诉。
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提交劳动仲裁后撤销申请没有严重的法律后果。但需要注意的是,撤回申请后若无新情况和理由,以相同诉求和理由再申请,仲裁委可能不受理。因此,在决定撤销申请前,需要综合考量,谨慎抉择,以维护好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申请是可以撤销的,但在撤销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谨慎作出决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