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案件扣分 扣哪些事项呢怎么写-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行政纠纷

在案件评查过程中,扣分事项通常涉及多个方面,这些方面涵盖了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扣分事项及其写法建议:

一、诉讼类案件扣分事项

  1. 证据部分:
    • 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证据未经质证即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
    • 民事、行政案件无当事人申请(依职权调查的除外)法院直接调查收集证据,或当事人提出申请但法院未调查收集。
    • 违反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导致案件事实不清或责任划分不当。
    • 使用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
    • 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 将明显存在问题的鉴定结论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
    • 将调解、和解为目的的妥协认可作为不利证据。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

写法建议:在描述扣分事项时,应具体指出哪一项证据存在问题,如“某某证据未经质证即被采纳,违反了证据质证规则,扣X分”。

  1. 实体部分:
    • 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或刑事案件定罪明显错误。
    • 民事责任划分或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当。
    • 刑事案件量刑情节认定错误,导致量刑不当。
    • 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
    • 遗漏或直接变更当事人诉讼请求,或超出诉讼请求范围进行裁判。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

写法建议:明确指出实体处理中的具体错误,如“民事责任划分不当,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扣X分”。

  1. 适用法律部分:
    • 违反溯及力原则适用法律。
    • 应适用特别法而适用普通法,或应适用上位法而适用下位法。
    • 数罪并罚不符合法律规定。
    • 适用法律明显不当或裁判结果与法律依据有矛盾。
    •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适用规定的情形。

写法建议:具体指出法律适用中的错误,如“应适用特别法A而错误地适用了普通法B,扣X分”。

  1. 程序部分:
    • 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诉讼主体错误,或遗漏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 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等应回避而未回避。
    • 对妨害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
    • 违法采取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措施。
    • 应通知或指定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而未通知或指定。
    • 同意撤诉、中止诉讼、终结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 管辖权争议、管辖权异议未解决之前先行判决。
    • 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裁判,或缺席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
    • 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强迫调解。
    • 不应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 无正当理由超审限。
    •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情形。

写法建议:详细描述程序上的违规情况,如“案件受理过程中,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导致受理不当,扣X分”。

  1. 裁判文书部分:
    • 裁判理由、案件事实与裁判结果不一致或存在明显矛盾。
    • 裁判判项不明确、不具体,影响执行。
    • 裁判结论与合议庭或审委会讨论结论不一致。
    • 认证证据未说明理由,或对控(诉)辩双方理由、争议焦点未作评判。
    • 裁判文书叙述事实层次混乱、存在逻辑错误。
    • 法院名称、案号、案由、文书种类等书写、表述错误。
    • 有错别字,语法、逻辑存在明显错误。
    • 对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等论述不全面、不透彻或论据错误。
    • 错引、漏引法律条款,或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
    • 裁判结果表述不规范,但不影响执行。
    • 裁判结果中义务履行期限或刑罚执行期限不明确或错误。
    • 未写明上诉期限、上诉法院或裁判效力,漏写、误算诉讼费用或诉讼费用负担不符合规定。
    • 其他不符合裁判文书制作规则要求的情形。

写法建议:针对裁判文书中的具体问题,明确指出错误所在,如“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与案件事实存在明显矛盾,扣X分”。

  1. 卷宗装订归档部分:
    • 卷宗装订归档不符合规定要求。

写法建议:简要说明卷宗装订归档中存在的问题,如“卷宗装订归档不符合规定,存在资料缺失、顺序混乱等问题,扣X分”。

二、执行类案件扣分事项

执行类案件的扣分事项主要包括执行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如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符合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解除执行措施、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或执行当事人财产、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执行或不执行导致被执行财产流失、依法应当恢复执行而没有恢复执行或执行回转不执行、对依法应当拍卖财产未拍卖而强行变卖或以物抵债、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错误、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或参与分配时违反分配顺序或比例、不审查核实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即执行、迫使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上级人民法院执行决定、无正当理由超执行期限、执行管辖权争议或执行争议未解决前强行执行等。

写法建议:对于执行类案件的扣分事项,应详细描述执行过程中的具体违规行为,并指出其违反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如“在执行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仍继续执行,违反了执行异议审查的相关规定,扣X分”。

综上所述,案件评查中的扣分事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证据、实体、法律适用、程序、裁判文书以及卷宗装订归档等。在撰写扣分事项时,应具体、明确地指出问题所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说明,以确保扣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