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可以把同一案件的两个单位一起告上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告,且这些被告都作出了与案件相关的行政行为,那么原告可以同时起诉这些被告。
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你可以将同一案件的两个单位一起告上法庭:
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单位: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作出了一个行政行为,且这个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那么你可以将这些单位一起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经复议的案件:如果你对某个行政行为不服,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了原行政行为,那么你可以将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一起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以及证明这些单位与案件存在关联。同时,你也需要遵循行政诉讼的流程和规定,如起诉期限、管辖法院等。
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如果你认为多个单位都与案件存在关联,且它们的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那么你可以将这些单位一起告上法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