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加欠款公司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经济纠纷

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追加欠款公司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以下是详细分析和操作步骤:

一. 追加欠款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

  1.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这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若公司有足够财产清偿债务,则应先执行公司财产。若经法院查询,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已收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则可作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依据。

二. 可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股东类型

  1. 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例如,某公司拖欠货款无法清偿,股东甲尚有部分出资未缴纳,则债权人可申请追加甲为被执行人。
  2. 抽逃出资的股东:

    • 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抽逃出资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例如,股东乙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公司因此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追加乙为被执行人。
  3.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 股东利用公司法人地位或有限责任制度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例如,股东丙将公司业务转移至个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导致原公司无法偿债,债权人可申请追加丙为被执行人。
  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例如,丁作为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债权人可申请追加丁为被执行人。
  5. 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股东:

    • 股东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 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

  1. 确定追加股东的法定情形并准备相关材料:

    • 申请人需调取被执行人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各股东的基本情况以及出资情况,并通过工商档案调取银行流水,固定股东未出资、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证据。
  2. 提交书面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 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

    •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对进行审查,符合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的,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不符合追加情形的,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若案情复杂,法院可能召开听证会。
  4. 对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 申请人、被申请人任意一方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规定时间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我建议在启动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前,务必确保已充分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以证明股东存在上述可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