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有没有次低价递补的事情-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合同纠纷

询价采购中确实存在次低价递补的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询价采购中的次低价递补情形

  1. 成交供应商放弃或被取消资格

    • 根据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 第五篇 报价人须知》,当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或被取消供应商资格,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确定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但要求其报价不得高于原成交供应商的5%。
  2. 履约保证金缴纳问题

    • 在某些询价采购项目中,如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的项目,如果中选供应商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时也会由次低价企业递补。

二. 询价采购的基本原则与流程

  1. 基本原则

    • 询价采购遵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等需求,且价格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 采购流程

    • 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
    • 询价: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其报价。
    • 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报价和采购文件要求确定。

三. 询价采购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 报价文件的准备与递交

    • 报价人需要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成交供应商需要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退还。
  3. 询价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出现报价相同、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等情况,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解释说明或取消其资格。

我的观点:在询价采购中,次低价递补是一种合理的备选机制,它确保了采购活动的连续性和效率。当首选的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时,次低价递补能够迅速找到替代者,从而避免采购项目的延误和损失。同时,这也对供应商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合理的报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