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妻子没有起诉丈夫个人债务人的权利。这是因为债权具有相对性,丈夫的个人债权,权利主体是丈夫,妻子并非该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因此通常不具备直接起诉丈夫个人债务人的主体资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丈夫怠于行使其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且这一行为损害了妻子的债权实现,同时丈夫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且已到期的,那么妻子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丈夫的债权,即提起代位权诉讼来维权。
另外,如果丈夫借出的钱实际上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就有权起诉要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这一判断需要依据具体的借款事实、用途等证据来判定,如果证据不足,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综上所述,妻子能否起诉丈夫的个人债务人,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况。如果您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