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筹备合同并不一定要盖章。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对于筹备合同而言,关键是要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双方对合同内容的明确认可和接受。
自然人之间订立合同: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签订的筹备合同,双方签字或者按指印即表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合同自此时成立并生效。无需盖章。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订立合同:
特殊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必须盖章才生效,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一约定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盖章的合同才会被视为有效。
综上所述,签订的筹备合同是否要盖章,取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合法、真实,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那么无论是否盖章,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关于筹备合同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