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押十五天取保后审一年半逮捕人还在家过半年判三年收监从什么时间算起-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人关押十五天取保后审一年半逮捕人还在家过半年判三年收监从什么时间算起”,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结论:收监执行刑期的起始时间,通常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在您的案例中,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被实际羁押,那么收监的起始时间应从判决生效且被告人被实际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

分析说明:

  1. 取保候审期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并未被实际羁押,因此这段时间不计入刑期。

  2. 判决生效与执行:当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判决并不会立即生效。通常,被告人有一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在这个期限内,如果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或抗诉,或者上诉、抗诉被驳回,判决才会生效。生效后,法院会安排将被告人交付执行,即收监。

  3. 刑期计算:根据《刑法》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您的案例中,被告人之前被关押的十五天以及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未被实际羁押)均不计入刑期。因此,收监的起始时间应从判决生效且被告人被实际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

  4. 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被依法逮捕并实际羁押,那么从逮捕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羁押时间,应当折抵刑期。但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您所描述的案例。

综上所述,收监执行刑期的起始时间,在您的案例中,应从判决生效且被告人被实际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