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的定义-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合同纠纷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之间或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相互串通,以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且情节严重时构成的一种犯罪行为。以下是对该罪行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法律依据

串通投标罪,具体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此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行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行为表现

  1.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

    • 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 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 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如轮流坐庄、陪标补偿等。
  2.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其他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串通行为。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是判定串通投标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因素,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1. 损害后果:若串通投标行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如使招标人多支付巨额价款或其他投标人遭受重大损失,即被视为情节严重。
  2. 违法所得:通过串通投标获取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也是判断情节严重的重要指标。
  3. 行为次数与影响范围:多次实施串通投标或在较大范围的招标项目中(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进行串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样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四、法律建议

鉴于串通投标罪的严重后果,建议所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若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串通投标的法律问题,应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有效的法律援助,避免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红线。

综上所述,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犯多方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此类行为应依法严厉打击,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与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