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罗健亮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合同纠纷

串通投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同时,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也将依照此规定处罚。

一.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

  1. 投标人相互串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等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等行为,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3. 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等情形,将被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 串通投标罪的处罚

  1. 刑事处罚:如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2.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将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到罚款、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

我建议,对于涉及串通投标的行为,应严格依法查处,不仅追究刑事责任,还应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维护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