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罪犯和成年人不会关在一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第2款的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他们受到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并确保他们能够接受到有针对性的管教和帮扶。
在实践中,为了确保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办案单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慎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并在必要时将其送至地级市看守所进行异地关押,或者指定专门监区或监室用于关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还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的有效实施。
因此,未成年罪犯和成年人是不会被关在一起的,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重要体现。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